经与德清县九霄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友好协商,由浙江仕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并经办“德清县九霄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龙山39号地块仓库改造项目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项目情况如下所示:
⑴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
项目名称:德清县九霄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龙山39号地块仓库改造项目龙,项目概要∶德清县九霄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龙山村39号,该项目经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(项目代码:2404-330521-04-01-940160)备案同意。该项目用地面积7692.81平方米(国有建设用地5138.41平方米,代征面积2558平方米),其中仓库建设面积1138.24平方米,用于储存烟花爆竹,1号仓库定级为1.3级,计算药量为1t;2号仓库定级为1.3级,计算药量为4t。
⑵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德清县九霄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联系方式:沈小泉 15957269898
⑶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机构名称:浙江仕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13867262221
⑷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受企业委托后,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,对照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》有关规定,明确本项目在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:首先,在研究了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、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,开展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,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,明确了评价重点、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;其次,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、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,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了环境管理措施;最后,通过汇总、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资料、数据,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,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,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。
⑸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结合项目特点,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:公众对目前环境状况满意程度以及最关注的环境问题、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向、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、土地占用以及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。
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,联系方式见第二条和第三条。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,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、写信、发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见面约谈等。
⑺有关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
联系人: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:0572-8072471传真:0572-8063072
通讯地址: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浙江仕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完成,现予以公示,公示内容详见附件:文件